南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7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7-08-24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94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经研究,依据《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冀气防办〔2015〕1号)文(附件2),确定南和县人民医院等15家单位为南和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附件1),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