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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郭乡机构设置和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15-03-23      发布机构:河郭镇      浏览次数:82     字体:[  ]

一、乡党委、政府职责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乡党代会决议;抓好自身建设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乡经济建设,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本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监督、支持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制订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开展政务公开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管理和发展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等事业,提高公民素质;加强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和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事业;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经济、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应有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指导加强村委会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提高其服务工作水平;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

(一)行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

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秘、综合协调、上呈下达、会议组织等工作;做好组织、干部、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负责农村、乡企业、乡机关和乡直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村党组织、青年、妇女、武装等村级配套组织建设;负责农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乡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乡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食品医药卫生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民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低保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主管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主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残疾人工作;负责文化、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广播电视工作;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工商、统计、物价、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乡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农村财务的管理、审计、监督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乡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重点项目的开发、考察、立项和落实工作;负责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引进技术、人才、项目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乡综合治理规划;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搞好普法教育、民事调解、民间纠纷排查;做好来人来信信访工作,做好群众调解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组织处理本乡突出的治安问题、突发性事件和民事纠纷;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人口发展长期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和目标;负责本级与村级计划生育组织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的工作;归口管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对违法生育情况进行立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宣传、贯彻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划,建立并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计划制度;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乡村绿化工作;负责落实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和宅基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街道和公路硬化建设等工作;按统一规划抓好城乡建设;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设置

1、经济综合服务中心(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负责为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引进等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用工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负责优军优抚服务工作;实施救灾赈灾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残疾人、特困群体救助救济服务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基层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婚姻咨询、服务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登记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工作;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责;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乡文艺宣传计划,规划文化设施建设;组织管理全乡重大文化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三个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负责全乡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管理各村文艺团体,协调推动各村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对乡、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及优生优育知识的咨询;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新技术、新方法;负责全镇育龄妇女的上站普查、上环、取环、人流、孕检任务;做好生殖健康服务;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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