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贾宋镇机构设置与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5-03-24      发布机构:贾宋镇      浏览次数:12     字体:[  ]

(一)行政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

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学习、政务活动、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秘、综合协调、上呈下达、会议组织等工作;做好组织、干部、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及实施工作;负责农村、乡镇企业、乡镇机关和乡镇直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村党组织、青年、妇女、武装等村级配套组织建设;负责农村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食品医药卫生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民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拥军优属、救灾救济、“五保”、低保等社会福利事业工作;主管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工作;主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残疾人工作;负责文化、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广播电视工作;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工商、统计、物价、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乡镇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订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农村财务的管理、审计、监督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重点项目的开发、考察、立项和落实工作;负责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引进技术、人才、项目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治理办公室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乡镇综合治理规划;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搞好普法教育、民事调解、民间纠纷排查;做好来人来信信访工作,做好群众调解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组织处理本乡镇突出的治安问题、突发性事件和民事纠纷;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人口发展长期和年度计划,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和目标;负责本级与村级计划生育组织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各村、社区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的工作;归口管理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等机构;对违法生育情况进行立案并征收社会抚养费;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宣传、贯彻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定村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划,建立并实施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计划制度;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乡镇村绿化工作;负责落实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农村土地使用和宅基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街道和公路硬化建设等工作;按统一规划抓好城乡建设;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事业单位设置

1、经济综合服务中心(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财资产管理;负责为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引进等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用工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负责优军优抚服务工作;实施救灾赈灾工作休救助教济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残疾人、特困群体救助救济服务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基层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婚姻咨询、服务工作。

承担人力资源登记管理,劳动就业岗位推荐,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工作;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综合文化服各中心

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镇文艺宣传计划,规划文化设施建设;组织管理全镇重大文化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三个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负责全镇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管理各村文艺团体,协调推动各村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对乡镇、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及优生优育知识的咨询;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新技术、新方法;负责全镇育龄妇女的上站普查、上环、取环、人流、孕检任务;做好生殖健康服务;承办银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9—3788414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