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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桥镇机构设置和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8-01-01      发布机构:郝桥镇      浏览次数:95     字体:[  ]

1、党政办公室: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综合协调、上呈下达、会议组织、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镇党委、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做好机关后勤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民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救灾救济、拥军优属、“五保”、低保、劳动力资源管理、就业服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工商、统计、物价、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定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农村财务的管理、审计、监督及农村财会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承担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和村集体经济建设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支持、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党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来人来信信访工作,做好群众调节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处理本镇突出的治安问题、突发性事件和民事纠纷;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贯彻落实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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