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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入驻园区项目“三图会审”的意见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4-08-15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2     字体:[  ]

南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入驻园区项目“三图会审”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工业园区整体形象,优化入园项目工程设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县入驻园区项目“三图”建设实际情况,现就《对入驻园区项目实行“三图会审”的暂行规定》(办字〔201042号)相关条款进一步修订完善,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三图会审”工作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直接领导。 

二、适用范围

入驻经济开发区、邢东工业园区和顺水河生态新区的所有工业项目。

“三图”包括:平面图(总体平面图、消防平面图、坐标放线图、竖向图、综合管线图),单体平、立、剖图,效果图(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出入口效果图、夜景效果图)。

三、“三图”会审制度

1、“三图”设计要求:入园企业须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在现状地形图上进行方案设计,图纸应加盖图章。    

2、“三图”接收制度:经济开发区、邢东工业园区和顺水河生态新区管委会负责前期接收入驻本园区项目的“三图”小样,结合规划局共同初审后,要求企业出具标准的“三图”。

3、“三图”会审内容: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建筑物退让、办公楼高度及样式、厂房高度及样式、围墙样式、主要出入口位置及宽度以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是否符合园区规定。

4、“三图”指标要求:

容积率:不得低于1

建筑系数:不得低于50%

绿地率:一般控制在10%20%

建筑物退让:厂房正面后退道路绿线距离不应小于10,退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8;办公楼正面后退道路绿线距离不小于20

办公楼高度及样式:企业占地50亩以下的,办公楼高度在4层以上;企业占地50亩以上的,办公楼高度在5层以上。建筑色彩以淡冷色为主,局部可采用暖色作为点缀,采用框架结构。

厂房高度及样式:在没有特殊工艺要求的情况下,新建厂房一般不低于两层,鼓励建多层厂房。建筑色彩以白色和灰色为主,屋顶采用蓝色坡顶且应有女儿墙。

围墙样式:园区所有企业不允许建设实体围墙,全部建成绿篱式景观围墙。

主要出入口位置及宽度:出入口一般不设在主路上,有辅道的设在辅道上,有支路的设在支路上。出入口宽度一般不大于20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企业不允许建设宿舍楼,由县政府统一主导、企业出资建设公租房供园区职工租住。

四、“三图”审查意见

企业“三图”经规委会研究通过的,图纸加盖园区管委会、规委办图纸审核公章后,将“三图”一式十份,分别交政府办、辖属园区管委会、监察局、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工信局、安监局、消防队等部门存档备案,作为日后项目建设控制及办理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三图”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进场前将审图后的施工图纸递交住建局、安监局、消防队审批。审批通过后,所属园区管委会签发项目进场证,项目方可进场施工。未通过规委会的,由所在园区管委会负责督促企业限期修改完善“三图”,再报规委会研究。

五、“三图”监管意见

凡会审通过的“三图”,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依图施工,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因企业生产确需修改、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辖属园区管委会和规划局审核报经县规委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赫青栋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关朝平任副组长,经济开发区、邢东工业园区、顺水河生态新区管委会、政府督查室、监察、规划、住建、国土、城管、工信、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三图”落实督查领导小组。规划局是“三图”落实督查责任主体,承担主要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各园区管委会要明确具体帮办员抓好配合,具体帮办员承担直接责任。今后,企业进场建设后,要加强日常监管,填写跟踪管理表,每周对企业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与“三图”不符且未提出修改、变更申请的,责令企业立即停工整改,并自行无偿拆除违章建筑,否则,责成电力部门停止供电,直至整改完成。

建立项目“三图”规范化建设与土地指标、技改资金扶持挂钩机制,对不执行“三图”建设的企业在土地指标、技改资金扶持上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增强企业落实“三图”建设刚性意识。

现有入驻园区的企业“三图”由所属园区管委会负责重新组档交政府办、规划等十部门备案,并由项目“三图”落实督查小组对所有企业“三图”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三图”违规问题突出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特别是对“三图”规划之外的建筑自行无偿拆除,到期未拆除的,由项目“三图”落实督查小组强制执行。

六、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三图”会审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局、政府督查室对规划局和各园区管委会“三图”落实督查工作进行监管、督促,发现失职渎职问题进行严肃追责。规划局执法人员和各园区管委会帮办员负责企业开工后的“三图”日常监管,发现企业“三图”与相关要求不符的,要及时向县项目“三图”落实督查领导小组汇报;对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上报造成企业未按“三图”施工形成违规建设的,由县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规划局和园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企业“三图”督查和审验过程中,参与督查和审验部门有关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企业“三图”验收把关不严的,由县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附:南和县项目“三图”落实督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南和县人民政府

                                          2014815

附件:

南和县项目“三图”落实督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赫青栋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关朝平  政府副县长

       员: 白冰聚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白兵坤  县邢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苏清茹  县顺水河生态新区管委会主任

程书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孙旭英  市规划局南和分局局长

                宁洪波  县国土局局长

             薛贵波  县住建局局长

             路利军  县城管局局长

                 县工信局局长

             高海明  县安监局局长

             邵一侠  县质监局局长

             冯武庭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张瑞明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孙旭英同志兼任,副主任分别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长牛志川、三思乡人大主席冀业明、顺水河生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刁冲兼任,具体负责本园区企业“三图”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

                                                                

  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8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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