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如何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时间: 2013-08-16 发布机构:公积金 浏览次数:95 字体:[大 中 小]
【适用情况】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
【提供资料】
1、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份,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配偶提取,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正常还款期间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用银行卡还款的提供银行打印、盖章的还款明细)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前还清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提前还清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还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授权查询委托书》(由商业贷款的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商业贷款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提供借款合同,其它资料相同。
【办理步骤】
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单位对职工提供的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3、管理机构审批。职工或单位持《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提取证明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4、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单位收到提取资金后,返还给职工。
【结果反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1份交职工单位记账。
【承诺时间】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即办理;特殊情况,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政策注释】
1、提取金额:正常还款期间,一年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提前还清贷款的,可以最后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还清贷款当月之前(含)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2、购买商铺、公寓以及住房抵押消费贷款等非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贷款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取,以后每次提取间隔一年以上。
4、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尚未偿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5、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质押担保冻结、职工逾期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的,冻结期间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经典案例】
1、借款期间离婚的,根据民政部门主持签定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离婚后贷款所购住房归非借款人一方所有,但不变更贷款手续,离婚后由住房所有人正常还贷的,住房所有人可以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