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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遴选推荐 工作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4-01      发布机构: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23     字体:[  ]

邢台市南和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遴选推荐

工作公告

为做好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2024年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投资3070万元。

二、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②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③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④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补充提交证明材料:公司的综合实力、招标方案、服务费取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疫情防控措施、近年招投标行业代表性案例(吸取经验)。

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程序:意向合作单位请于报名时间内提交完所需全部材料(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密封送达)。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代理机构通过对比过往业绩、人员配备等事项后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法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时间:202441日—202443日

报名地点:邢台市南和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方式:0319-456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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