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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无     发布时间: 2023-01-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45     字体:[  ]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邢台市南和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同意,现将《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审议决策。

二、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

四、《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8           

  

 

 

 

 

 

 


附件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1

《邢台市南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区资源规划局

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

国家、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

2

南和区沙洺河治理工程

区水务局

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

国家、省、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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