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3-11-09 发布机构:交通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违法依据 | 案由 | 罚则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通知)日期 | 实施机关 |
邢台市时发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冀邢南和交2023年第03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 邢台市时发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生产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 | 罚款10000元 | 2023-11-9 | 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