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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邢南政办字〔2023〕23号     发布时间: 2023-09-04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3     字体:[  ]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区直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3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23〕39号)精神,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平均水平。

二、加快高水平医疗建设

(一)加强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申报第二批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持续探索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路径和模式。强化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配合三级公立医院下派学科技术骨干,提升服务能力。组织申报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责任单位:卫生健康财政局)

(二)加强重点专科建设。落实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要求,指导级建设本级重点专科。开展级医院呼吸科医疗救治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级医院急诊科室标准化建设。2023年底,组织新一轮重点科评审认定资料上报区人民医院建设不少于2个市级医学重点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三、推进市域医疗水平提升

(一)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深化医院业财融合为重点的运营管理,推行全成本核算和全面预算管理助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全面配合落实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卫生健康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二)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2023年底,完成组建任务,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验收标准。加强医共体运行数据监测,及时评估建设成效。(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强区建设,到2027年底,区中医院成功迈入二甲行列,实现乡镇社区国医堂全覆盖、中医药人员全配备;培养10名骨干人才、100名“能西会中”中西医复合人才。在现有4个的基础上再建设1-2个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筑牢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底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机构超过70%,1所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优化设置村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大基层和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人。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每年至少2人。(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依托区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团队,组织开展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估验收。通过现场评估验收、“回头看”和“一致性评价”等工作,指导和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服务同质水平。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三)健全家庭医生制度。落实签约服务费政策和筹资机制,可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享受差异化政策。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到2035年全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7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局)

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品质

(一)强化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二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实现临床常见、多发病病种全覆盖。落实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网络建设,到2030年实现级质控中心覆盖30个专业。(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二)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路径。医共体内部制定区、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双向转诊标准,畅通转诊通道,优化上下转诊流程。2023年底,区人民医院至少建立1个创伤中心,完成卒中中心复审工作。到2024年底完成胸痛中心复审工作。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二级医院全面推行日间手术。在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开展慢性病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建设。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局)

(三)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二级以上医院通过互联网、电话等多种渠道,提供分时段精准预约诊疗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到2023年底,至少建成1个互联网医院。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四)促进医养结合。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积极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复和护理服务。到2023年底,全养老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到2025年底,全医养结合机构增加到12家。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底,建成1所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卫生健康民政局)

(五)增加接续性服务供给。将部分有条件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中心。到2023年底,创建安宁疗护试点2家;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底,至少设置1所二级以上康复医院,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卫生健康残联)

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职责和配备要求。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多部门涉疫数据共享应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服务与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责任单位:卫生健康)

(二)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提高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达到25%。(责任单位:委编办、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强化协同治理效能

(一)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科学统筹本级财力,适当引导社会资本,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卫生健康)

(二)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

每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有序调整。优先将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复诊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管理。全面推进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

(三)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科学核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区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落实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财政局)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国家相应津贴补贴政策。到2023年底,至少1家公立医院落实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负担。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财政

(五)加强综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监管联动,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局)

八、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二)深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细化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动态评估区域整体改革绩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各项改革举措,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全面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件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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