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南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3-05-17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大 中 小]
李俊芳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南和区医药市场价格稳定统一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有恒生、盛康、汪鑫等药品经营企业,在全区疫情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还开展了《防疫药械保质保供稳价及打击违法专项行动》,对全区涉疫药械质量、价格等进行了全面监管,对假冒伪类、非法渠道购销、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处,有力保障了我区疫情期间药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所以,除特殊药品外,大部分药品都是市场调节价格,其销售价格由其进货价格等市场因素进行调节,因我区药品的销售由多家企业进行经营,各企业进货渠道、销售方式等不尽相同,造成其销售价格很难统一,并且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有相应的价格上下调整。目前,我区各大药店经营的药品都通过价格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进行明码标价。
我局下一步将加大对药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用药较多的药品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我区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并相对稳定。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名称(公章):南和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