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南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2-05-20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大 中 小]
办理结果(A/B/C): A
对邢台市南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冯晓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补贴烘干塔、铲车等粮食机械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烘干塔一直就在补贴目录中,群众可自行申请。因为铲车涉及到工程机械不在补贴目录中。
关于最后提出的建议,在2022年制定的邢台市南和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中已经通过“第四项补贴原则”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1、“先购后补、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
2、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重点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具,大力推广现代种养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急需的成套设施装备。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档次)的补贴额,或退出补贴范围,其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20%下。
3、“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的原则。
我局将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