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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3-05-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66     字体:[  ]


办理结果(A/B/C:  A  

 

邢台市南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6号建议的答复

 

张胜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关养殖补助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畜牧工作的关注,关于建议中提到的有关兽用疫苗补助的问题:按照政策,畜禽强制免疫从原来的政府逐级供应强免疫苗的模式,逐渐改为养殖场户直接从市场购买疫苗(到2025年,全部实行“先打后补”政府给予定量补助模式。

补助种类目前有四种,分别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病,小反刍兽疫。补助标准:家禽:免疫每毫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补助0.24元,单只家禽最多补助2.5毫升。补助条件:1.疫苗合法合规。能够严格按照补助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从合法正规渠道自行购买、贮藏和使用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2.免疫效果达标。补助周期内,场内畜禽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3.履行法定职责。能够严格履行建立免疫档案、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4.如实填报信息。能够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5.补助数量核定。疫苗使用数量按照存出栏畜禽数量核定。存出栏数量由乡镇动物防疫人员初审、农业农村部门终审把关。

今年,农业农村局已经安排了此项工作,您可以给和阳动检分站联系具体落实事宜,联系人张瑞光,电话13933716256,最后,祝您工作顺利!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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