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6-01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经研究,依据《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导意见》(冀气防办〔2015〕1号)文(附件2),确定南和区人民医院等15家单位为南和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附件1),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气象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邢台市南和区2023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责任人情况.doc
附件2: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