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农业农村局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十三条政策措施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2-11-29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  ]

一、保障夏收顺利进行。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麦机收供需精准对接,建立村级种植主体、机具保障、代收代种服务清单,逐户、逐地块落实机具机手,分别对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的作业方式、机具调度、机手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三夏”生产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解决机具供需失衡、跨区作业受阻等问题。

二、确保夏播面积只增不减。乡镇要抓紧将夏播粮食面积任务分解到到村,落实到地块,确保种在适播期,应种尽种,种足种满,坚决杜绝撂荒。落实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资金支持政策,中央财政每亩补助150元,省级财政每亩补助50元,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2.5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在完成大豆扩种任务的同时,尽量减少对玉米面积的影响,全净作玉米面积力争不低于去年种植面积

三、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0.45万亩,亩均投资2300元左右,实施灌溉节水、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支持乡村建设。落实省关于乡村建设补助政策,对新认定的省级美丽乡村精品村,每个奖补50—100万元。积极争跑省市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内开展18个美丽乡村建设。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谋划实施17个重点创建项目,持开展调度督导,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和创建任务。

五、组织涉农央企进邢台。积极对接涉农央企,开展招商对接活动,协调解决立项、审批、用地、资金等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涉农央企及国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我建立的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落实省关于通过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奖补政策。

六、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积极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落实省农业产业化“强龙担”助贷政策。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内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国际认,落实省有关奖励政策

七、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围绕我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推荐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八、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努力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400万元,重点建设蔬菜种植基地,提高周年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综合效益。

、大力推进奶业振兴。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支农资金,对新建、扩建社会养殖场每个栏位补助1000元,对乳企自建牧场每个栏位补助2000元,建设智能奶牛场每场补助30—100万元,升级改造家庭牧场每个补助25—30万元;开展胚胎移植每枚胚胎补助2000元,购买性控冻精每支补助75元

十、支持中央厨房建设。落实省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政策,引导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厨房项目。

、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聚焦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给予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设施投资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加强产销对接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参加第六届京津冀中药材产业发展大会,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全省蔬菜、水果、中药材、奶业等产业发展大会,促进产销对接,扩大本地农产品市场影响力。

、组织银企对接。召开系列专项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聚焦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农业产业项目和新业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促进银企之间“零距离”接触。

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4562753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