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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邢台市南和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时间: 2022-05-24      发布机构:文广体旅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

张桂朝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室外健身运动场所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区体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民生”为主线,积极构建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有:

一是建成南和区公共体育场,位于人民路与和阳大街交叉口北一百米,是我区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场地之一,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产权归属及管理单位为南和区第四中学(十方院小学)。体育场投入使用后多次承接我区各类体育比赛,人流量累计达数万人次,真正成为我区群众假日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在区内外及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是建成宋璟梅园足球场,已建成的笼式足球场由梅园广场管理处负责管理,每日定时免费开放,安排人员进行日常的管理。

三是建成和阳广场灯光篮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等免费对外开放体育设施,每日对外开放。

四是建成了我区体育公园,占地500余亩,内设笼式足球场两个、乒乓球场两个、健身步道3公里,全年对外开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我区真冰馆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同时积极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大众体育赛事和冰雪赛事,丰富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同时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我区建设规划,配置好公共体育锻炼和休闲场所。

您(你们)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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