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9-21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89 字体:[大 中 小]
邢台市财政局文件
邢财会〔2022〕10号
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22〕2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积极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政府会计改革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应报尽报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应报尽报”,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认真准确编制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上报工作。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分为正文和附表两个部分,正文侧重于以文字的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经验做法、整改落实等情况,附表侧重于以报表的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机构运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情况。
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二)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编报质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确保编报质量,有关数据要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数据保持一致,主要指标填报要求请参阅附件1中的编报说明。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部门要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报送。
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要对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强化问题整改
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成果应用,总结内部控制报告应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报送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提升内部控制工作成效。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遵守保密规定,落实安全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二、编报要求
(一)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单位,请在“河北省财政省级业务专网”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河北)”(https://tybb.hecz.cn),进行2021年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开始网络填报,用户名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报表类型+@NKBG(报表类型:填报单位是0,汇总、审核单位是7)”,密码为“Aa123456@ ”。
通过单机版报送的单位(仅限敏感信息),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采用单机版报送的单位应当将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的各单位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以及内控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报送内容
各单位在填报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后,需将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和本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上传到网络填报系统。
各部门在完成审核和汇总工作后,需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可编辑版本和本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上传到网络填报系统。
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在完成审核和汇总工作后,需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可编辑版本和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上传到网络填报系统。
(三)报送时间
市直各部门应当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提交市财政局审核。
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应当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辖区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报代训、以报促建,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报编报工作,提高认识、完善机构、健全机制,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二)关于操作说明材料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登陆统一报表系统(https://tybb.hecz.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等编报资料。
(三)关于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总结评价
市财政局将结合202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从组织报送、报告质量、创新应用等方面,适时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开展督查,并对202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红艳
联系电话:2222058(外) 6611(内)
内控填报系统技术电话:13143488016/15733172983
河北内控QQ群号:389524195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1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邢台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邢台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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