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邢台市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2-09-21 发布机构:财政局 浏览次数:60 字体:[大 中 小]
邢台市财政局文件
邢财会〔2022〕4号
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邢台市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邢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驻邢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市直预算单位: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邢台市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举办邢台市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现将学员选拔培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科学制订培养规划,创新培养机制,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视野开阔、创新力强的高端会计人才队伍,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利用3年时间,重点为大中型企业培养15名、财政部门培养15名、高等院校及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培养10名共计40名高端会计人才,通过集中培训和在职自学,大力优化学员在宏观经济、公司治理、会计审计、财政金融、财经法规、风险管控、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结构,大幅提高学员专业胜任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在全市会计行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参谋服务、创新引领作用。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较高的会计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二)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累计从事财会或财政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三)具有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专业副教授(或高级讲师)以上职称;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在本行业、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力、近3年来业绩突出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最近5年内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被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
四、选拔程序和方式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学员申报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员选拔经过申报材料审核、选拔笔试、集中面试等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用人单位推荐意见和业绩证明占比30%,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30%。根据三项的总成绩,择优录取前40名,经社会公示后进入培养班,第41~50名作为候补学员,依次接续培养周期内被淘汰的学员。
申报者需提供:《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申报表》(见附件)、4张2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申报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等。疫情防控期间,也可邮寄或提交申报材料的扫描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杨红艳,联系电话:0319-2222058,电子邮箱:xt2222058@163.com。
五、培养方式
第三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周期为3年,2022年~2023上半年为知识拓展阶段,着重培养学员基础知识和专业素养,2023下半年~2024年为能力提升阶段,着重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培养期间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一)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为主。每年举办2次短期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1周。原则上集中培训地点为财政部培训基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也可采取“学员本地集中,师资来邢授课”或远程线上直播授课等方式。
(二)跟踪管理。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完成规定的自学科目,并定期向培训组织机构报送学习心得体会、读书笔记、业绩报告、专业论文、分组课题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培养管理
培养周期内,实行量化考核淘汰管理,对每一名学员的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学术论文、工作业绩、职务晋升、年度获奖、单位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不及格的予以淘汰,由候补学员依序补位。
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树立良好学风和行业新风,培养高端会计人才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培养期满,完成全部培养科目和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市财政局授予“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
七、经费保障
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费用包括选拔学员、聘请师资、租赁场地、现场教学、跟踪管理等支出,全部纳入委托服务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学员参加集中培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伙食费由培训人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标准给予补贴。
八、组织领导
成立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立彬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会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锡清担任,成员包括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检查组组长、分管其他财政工作的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等有关政策,审批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领导小组决议,落实选拔培养工程方案,建立培养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培养计划,建立高端会计人才信息库等。
九、人才使用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使用与激励相结合原则,授予《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的学员,将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财政部门实施的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工程、优先选聘为市财政局(会计)咨询专家、优选聘请为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优先向上级财政部门推荐申报会计科研课题项目,获得的《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证书》将作为重要的评比和考核证明,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中给予认定。
附件: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申报表
邢台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材料编号:
邢台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班申报表
( 年)
申 请 人 姓 名:
所 在 单 位:
填 写 说 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对申请人的工作鉴定。该意见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学习经历”须写清楚起止时间。
6.“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8.“学历学位”填写最高学历学位。
9.除此表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
10.“选拔考试成绩”在报名时不需要填写。
11.“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12.封面右上角“材料编号”无需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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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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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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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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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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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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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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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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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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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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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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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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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其他执业 资格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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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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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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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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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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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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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交流 |
□可 □否 |
文字交流 |
□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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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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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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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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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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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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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奖励或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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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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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业绩 |
(10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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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鉴定及意见 |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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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管单位、同级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
领导签字: 日期: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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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考试成绩 |
单位推荐及 业绩得分 |
笔试得分 |
面试得分 |
总成绩 |
总成绩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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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评审意见 |
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 :省财政厅。
邢台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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