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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南和区道路养护维护项目选定招标代理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22-08-14      发布机构:交通局      浏览次数:35     字体:[  ]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2年南和区道路养护维护项目

选定招标代理的公告

为做好交通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此公告

  1. 项目概况:政府采购项目:2022年南和区道路养护维护项目预算金额为341万元。

    二、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补充提交证明材料:公司的综合实力、招标方案、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疫情防控措施、政府采购近三年业绩等。

    、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程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日19日前)提交所需全部材料(所有材料需要装订成册,密封送达)。招标人对报名代理机构通过对比、审查、考核后经集体讨论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法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并对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四、材料递交联系人:赵珂,4565382。具体不清楚事项可以打电话咨询。

     

    监督及投诉举报联系人:李达,4562990。李峰,4565682。

    五、本公告在南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示公告。如有变更,会及时发布变更公告,请及时关注平台(发布有效期:2022.8.14-2022.8.18)。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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