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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 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资助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2-03-21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  ]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工作,南和区教育局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总基调,履职尽责,加大资助力度,现将各学段学生资助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贫对象户家庭幼儿在公办(含公办性质)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幼儿园免收等量的保教费和伙食费,不发给学生或其家长。

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减免8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防贫对象户学生享受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科目的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和住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生活费补助“两免一补”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学生免费提供营养餐主要用于贫困受助学生的生活费支出。

资助标准:(一)寄宿学生生活费的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生,初中1250元/年/生(特教1500元/年/生)。(二)非寄宿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四类学生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生,初中625元/年/生。

三、高中(中职)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脱贫户贫困家庭子女在我省高中阶段以上就读的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资助      

资助标准:(一)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具有高中学籍的学生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二)具有我区中等职业学籍的中职在校生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进行资助。

四、大学教育阶段

国家为在高校就读的具有南和区户籍的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学本专科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助力我区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319-3781628

 

邢台市南和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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