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和区分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现场检查工作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1-11-05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南和分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 中 小]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和区分局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现场检查工作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和区分局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检查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部分医院发热门诊医疗废物暂存转移情况。另外相关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正逐步加紧落实。
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1.对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情况。应急处置演练情况。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必须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对于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必须每天派车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3.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4.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并将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