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邢台市南和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1-12-01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3 字体:[大 中 小]
邢台市南和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邢台市南和区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南和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2021年邢台市南和区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我局年度抽查计划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监管企业随机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比例
根据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工贸行业重点生产经营企业;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抽查按照1%比例抽取。
三、抽查事项、方式
(一)抽查事项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资料,作业现场。
(二)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随机匹配区局相关科室的检查人员。
(二)参与抽查的检查人员应做好现场抽查前期准备,梳理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失信记录”“抽查抽检”等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三)结合前期准备情况,检查人员应当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实施一次性完成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检查人员应按照要求,认真细化工作流程,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反馈。要积极发现此次抽查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市局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方法。
联 系 人:高雷
联系电话:4561539
电子邮箱:nhan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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