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邢台市南和区气象局2021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11-01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76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我局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邢台市南和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邢南双随机办〔2021〕1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防雷设施安全生产双随机执法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资料共享的执法检查 。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对于雷电灾害防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抽取成立状态的加油站,按照10%比例抽取;

对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在全区气象设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所有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对于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在全区范围内抽取成立状态的获得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资质单位,按照50%比例抽取;

对于气象信息发布与传播,抽查邢台市南和区融媒体中心;

对于人工影响天气,抽查邢台市南和区侯西固定增雨作业点;

对于气象资料共享,抽查气象、农业、应急管理及相关部门。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分派抽查人员。

(二)抽查人员应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方法步骤检查对象涉及的检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参与抽查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检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公平、公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抽查,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信用股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相关股室要主动配合,按时高标准完成抽查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使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重点突出培训检查工作流程,确保检查程序标准化;要统一规范检查资料保存、装订标准,确保存档有序,查询有据。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16630900295

电子邮箱:nanheqixiangju@163.com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