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南和区税务局 2021年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4-01 发布机构:税务局 浏览次数:13 字体:[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南和区税务局
2021年内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2021年邢台市南和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南双随机办[20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南和区税务局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制定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4月至6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2021年2月28日之前注册资本100万无以上的内资企业以及纳税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3%和D级5%的企业。
三、抽查事项、方式及比例
(一)抽查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南和区税务局依照确定的内部联合随机事项,实施联合检查。抽查检查事项为:增值税发票开具情况检查、涉税检查、进项发票检查、登记事项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比例
1.对企业按照定向抽查5%比例随机抽查。
2.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四、抽查步骤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督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管辖机构将检查对象分派至各分局。
(二)各分局应按照税务工作规程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本次抽查确定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检查方法步骤检查对象涉及的检查范围等,初步确定对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堵塞税收漏洞,纠正违反征管行为。
(三)参与抽查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检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实施公平、公正检查。
五、检查结果公示处理情况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对不接受税务行政处罚的企业并达到欠税金额和应纳税欠税比率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及各相关股室充分发挥依法纳税,应收尽收的职责,严格落实责任,涉及到网张监测电子信息检查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提高质效确保任务完成,自觉履行“一案双查”不出现征纳风险确保此 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分局、相关股室严格按照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检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税务检查工作,督导抽查工作进度和检查完成情况协商最终落实然后通过即时通、邮箱通过文字资料报告抽查检查。
联系人:刘杰 刘影
联系电话:4566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