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文件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6-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34 字体:[大 中 小]
为提高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活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美丽街区”评价标准(试行)》《河北省“精品街道”评价标准(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县“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活动实际,为有序打造精品街区、示范街,全力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打造美丽街区、精品街道
1.我县创建“美丽街区”(1个)为:宋璟大街以南,和阳大街以北,开元路以西,人民路以东,四条道路及合围范围内。
2.精品街道(2条):①宋璟大街:东西走向,东至梅园路,西至兴业路;②天和路:南北走向,南至幸福大街、北至平安大街。
(二)目标任务
围绕“让城市更有序、更整洁、更优化、管理更精细”的工作目标,以“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为载体,按照围合区域、2条道路“全覆盖、齐步走”的要求,着力推进街区道路的建设管理、市容环境、秩序管理、绿化景观、交通管理、设施管理等重点项目整治,进一步完善街面环境自治共治机制。
二、创建标准
按照省文件要求,从建设管理、实行垃圾分类、道路清扫保洁、环境卫生管理、秩序管理、交通、广告牌匾、景观绿化、照明亮化、道路设施维护、工地管理、空间管理、建筑立面管理、组织保障、成效、否决项等16个方面32小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工作要求
按照省、市要求,“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活动于10月底前完成。由省住建厅依据评价标准适时对我县进行实地抽查和评价,对特色鲜明、管理精细、长效机制健全的典型项目进行推广。
文件链接:南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建“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