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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南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6-04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  ]

对政协南和县第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张新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改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已召开“打造文明、卫生、园林、安全、美丽家园物业企业动员暨培训会”,一是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和合同规范办事,在明显位置将本小区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由业主进行监督。二是增强物业企业服务透明度,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保障业主知情权,对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各小区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其他主管部门监督,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评审晾晒,让物业企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尽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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