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南和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6-04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对政协南和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张新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改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已召开“打造文明、卫生、园林、安全、美丽家园物业企业动员暨培训会”,一是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和合同规范办事,在明显位置将本小区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由业主进行监督。二是增强物业企业服务透明度,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保障业主知情权,对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各小区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其他主管部门监督,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评审晾晒,让物业企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尽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