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6-04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大 中 小]
对南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薛俊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由于飞翔小区建设较早,当时部分业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收到您的建议后,住建局及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进行了沟通;二是目前,该宗土地和房屋已落宗,当时没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甚至无收据,经和税务部门协调,税务部门表示按现在房屋评估价值进行缴税,不动产登记部门按当时政策收交证件,现在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