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92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0-06-10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42 字体:[大 中 小]
周云景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低保年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你所提的建议很好,收悉后,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并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对你所提建议进行研究。
生活中弱势群体的生活确实非常困难。国家的城乡低保政策对弱势群体有很大帮助。
民政部门负责的城乡低保范围和条件为: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乡低保。
城镇低保每年进行1次年审是工作需要。从目前掌握情况看,城镇低保人员符合条件的都能进行年审,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能做到热情服务,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特殊不能来人办理的,会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协调,开展“特事特办”,确保弱势群体不受影响。
您(你们)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