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务公开制度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0-02-10 发布机构:住建局 浏览次数:75 字体:[大 中 小]
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的廉政建设,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规范和约束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机关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机关的具体职责及工作目标制定情况、发展规划;
2.机关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工作规范要求;
3.各项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4.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收费标准;
5.其他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采取政务公开栏、会议公布、印发文件、LED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相关要求
1.政务公开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公开前,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后,要采用多种形式,注重收集和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对要求答复的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投诉举报人或反映人进行反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能够采纳的,积极予以采纳。
2.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政务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适时公开。
五、组织保障
1.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组织指导工作。
2.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且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确定和调整应当公开的政务内容、形式和时间。
3.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局督查室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监督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