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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气象局岗位分工及职责分配

体裁分类:政府领导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南气发【2020】002号文     发布时间: 2020-02-19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  ]

南和县气象局岗位分工及职责分配

 

一、气象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负责本区域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联防;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承担气象科研工作;承担本区域综合观测设备以及通信设备的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领导:李绍坤

负责人:王丽娜

 员:杨帆 邓小攀  李芳  李慧

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根据邢台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授权承担南和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管机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气象灾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的决定、指令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宣传、技术推广等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分析会商,及时向指挥部提出气象防灾减灾指挥、调度、决策意见;拟定有关工作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隐患排查、联合检查、应急演练、应急准备认证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领导:申立涛

负责人:杨帆

 员:李芳 李慧

三、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文件、材料的接收、督办、归档、文印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人事、依法行政、文明创建、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承办各类会议、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负责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税收、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领导:申立涛

负责人:杨帆

 员:王丽娜 李芳  李慧

四、防灾减灾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气象探测、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及气象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气象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管理与组织实施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管领导:李绍坤 

负责人:杨帆

 员:李芳 李慧 邓小攀

、纪检、党建

1、制定全年党务工作计划、学习制度;

2、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各项活动,传达、落实文件精神,协助负责人起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

3、对局内事务、风险防控单填写进行监督、检查;

4、每年文明单位申请工作。

主管领导:申立涛

负责人:王丽娜

本分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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