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邢台市南和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 2023-03-08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  ]

邢台市南和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规章、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负责拟订全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完善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全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相关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有关工作。

(七)制定全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地址:宋璟大街行政服务大厅北一楼

联系电话:0319-4560288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