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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8-12-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55     字体:[  ]

南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加大学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法制学习教育,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以来,我县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指出,全县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意识,坚守法律底线,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根据年初制定的《南和县政府2018年学法计划》,开展了种类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法活动。2018年,县政府开展常务会学法13期,学习法律法规20余部,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知识讲座1期,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显著提高。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凡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任命。2018年7人参加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均达到合格要求。二是抓住行政执法人员这个“绝大多数”。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的提升,充分利用网络培训、年检考试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力度。特别是重点执法部门,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部门会议的必学内容。2018年,县政府举办法制知识讲座3期、执法人员网络培训1期、法律知识考试1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抓住法治宣传这个有力工具。始终将市法制办信息公开平台作为我县法治工作宣传的重要平台,精心筛选、加工各类法治信息。2018年,我县上报采用法治信息近50条,位列全市前列。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县政府法制办起草的《南和县政府行政应诉败诉调研报告》获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路在何方”》在省法制办官方刊物《法治》上发表,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通报表扬。四是抓住宪法学习这个根本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对宪法作出修改决定后,县政府3月底及时将修订后的宪法作为学法内容,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学习。9月、12月,县政府再次将宪法学习纳入常务会议,对宪法、宪法修正案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同时,全县政府系统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宪法学习宣传的热潮。

(二)健全科学决策制度,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基本实现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听证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全流程覆盖,科学性、民主性、规范性不断提高。一是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我县重新修订了《南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同时,要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着力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着力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18年,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13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50余人次。10月27日,县发改局就调整天然气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召开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等20多个单位或个人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使重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全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县政府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实施了《南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同时,通过督导检查,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也建立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2018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作用70余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2017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2018年重点对“三项制度”开展了“回头看”工作。5月16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南和县“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印发实施了南和县“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回头看”工作。7月份,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县的落实。二是严把执法主体资格准入关。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证件管理,我县按照省市关于执法证件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2018年上半年执法证件清理活动,原监察局等100余人执法证件依法注销。8月,依托“邢台法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对全县持证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络培训,并开展了法律知识考试,675人考试合格,新增执法人员100余名,80人依法注销执法证件。三是严把罚没主体资格关。根据《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联合对县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罚没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20个部门年检合格,为3个部门补办了罚没许可证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始终把执法监督检查作为促进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有力武器,2018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3次,促进了执法单位依法办事、依法办案。6月底,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的基础上,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促进了“回头看”工作落实。7月份,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执法单位5家,检查处罚案卷2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处罚案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9月,开展了以法律顾问建设情况为主题的专项检查,对全县政府系统进行了检查,查处各类问题30余件,促进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完善。

(四)简政放权,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清理的工作要求,在全县政府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大范围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清理等系列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2件,修改2件,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按照省市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印发了《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特别是县行政审批局在证明事项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清理减并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努力实现了“清单之外无证明”。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为提高文件规范性和严谨性,凡是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审查才能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规定履行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并按时向市政府报备。

(五)自觉接受监督,权力制约更加有力。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司法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构筑全面有力的政府权力监督体系,权力制约监督更加明显。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办的建议和提案,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2018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0件、政协提案118件,目前已全部答复,落实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自觉加强政府内部监督。以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载体,不断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2018年,着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和司法监督。继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全县政府系统2018年公开信息6000多条,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加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工作,大力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切实重视依法行政和行政诉讼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和能力。2018年,全县政府系统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其中胜诉6件、败诉2件、正在审理9件。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对依法行政缺乏必要的认识,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律顾问“只顾不问”问题个别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只让法律顾问当“消防兵”,不做“预防员”,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不多。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待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不高,部分领导干部存有怕当被告、出庭“丢面子”的想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改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式,加大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学法力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按要求配足配强政府法律顾问,刚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尊重法律顾问法制审核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继续推行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责任落实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着力推动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四是进一步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化解相结合,出庭应诉与案外调解相结合,重点提高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防范化解法律风险能力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等。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壮大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质量和水平。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南和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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