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18-12-25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34 字体:[大 中 小]
20181221001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南国用(2012)020001576 |
南和县金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30527008016GB00021W00000000 |
南和县创业路西侧,宋璟大街南侧 |
公告截止期限2019年1月15日止 |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