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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和县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体裁分类: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8-05-14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81     字体:[  ]

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和县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字〔2018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发〔2018〕4号)及省、市处非办统一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现将《南和县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南和县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根据全国省、市工作部署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我县决定在5月中旬至6月底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处非小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负责及行业监管原则,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县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让群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主题。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要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怎么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要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5-6月份开展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采取形式上,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宣传范围上,要覆盖城乡,突出重点。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一是要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是要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给予风险提示。三是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写字楼、拆迁区、人群聚集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的“查漏补缺”,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要通过加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面宣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

具体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集中宣传活动

1.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开设专栏,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要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摸排、及时处理。

2.集中宣传期间,要组织各村委利用大喇叭定期广播宣传非法集资知识,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彩页、宣传册及明白纸,并组织专人刷写标语、悬挂条幅,走上街头、深入农村、社区,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并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积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二)有关部门立足监管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案件排查工作。

1.县银监办要围绕做好对金融机构全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特别是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2.县人行要利用反洗钱系统,排查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组织县域各银行机构抽调专门宣传人员,上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县城社区、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手册、设立咨询站点、答疑解惑、受理群众举报。要继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等五进活动,切实提升群众金融理财知识水平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

3.电视台、报社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等要制定全年宣传方案,特别是利用5月-6月份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影响力,教育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抵制能力。

4.县公安部门要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及时受理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立足打早打小,力争实现消灭在萌芽,处置在当地。

5.县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清理及街头散发小广告和各类投资咨询公司滚动字幕广告清理整顿活动,要建立常态化的广告发布审核、检查机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发布与传播;认真开展辖区内投资及投资咨询类公司清理整顿活动,对县内各类超范围经营的商铺企业依法处理,全面整顿,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6.农业局要对县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定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推动整个行业依法合规运作。同时,积极引导空壳合作社主动注销,并对检查出涉嫌非法集资的合作社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7.县住建局组织开展房地产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活动负责在县城各社区内悬挂非法集资宣传标语、条幅、张贴公告。对检查出涉嫌非法集资的房地产公司及房产中介,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对违规张贴悬挂涉嫌非法集资标牌的城区门店标识牌匾的清理整顿,同时利用街边大屏幕对防范非法集资有关知识进行宣传。

8.县发改局、商粮局、民政局、教广新局、卫计局、县社等行业归口部门要分别做好分管行业的全面宣传教育及防范摸排工作。

9.县域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通过网点LED屏幕等进行非法集资宣传,张贴公告,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对可疑资金往来账户进行监督上报。

10.县移动、联通、电信等移动通讯运营商负责排查清理利用手机短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活动。

11.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单位内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单位人员及亲属远离非法集资,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非法集资行为坚决制止,自觉进行检举揭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切实保障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拓宽扩大渠道和队伍,由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农村老党员、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集中宣传活动期间要做到定人、定量(按照区域,即所在乡镇、村镇要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60%;按照行业,各行业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行业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

(二)创新形式。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二)认真总结。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6月5日前,将工作开展的各项影像资料(包括印发的宣传资料、条幅、视频、展板、流动宣传点、人员出动等宣传开展证明照片)经一把手同意后报送至县处非办邮箱(cfgzbgs@163.com);6月11日前,认真填写《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政府办456室;6月20日前,将全面宣传工作总结经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府办456室。县政府办将对各单位集中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或乡镇予以通报。

 

附件: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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