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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知识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18-10-16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57     字体:[  ]

 

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如何实施?
  答:经济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系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必须建立上下协调有序的组织管理体系,为普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为此,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明确了“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原则。
   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担任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孙志军和担任国家发展和改革要员会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宁吉喆任副组长,中央编办、中央政法委、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统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需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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