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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卫计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8-08-25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  ]

按照县委要求,卫计局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现将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切实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确保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的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订了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考核。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能力和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创优评先、干部培养使用相挂钩,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三是搞好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各责任单位主体以及责任的内容、范围和目标。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把住重要关口

一是把住权力关。“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防控机制”为重点,将“人、财、物、权”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作为监管重点,通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评估岗位风险等级,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图,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防控机制。

二是把住监督关。在党务公开上,以维护党员民主权利为重点,及时公开党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党的建设、党的重要会议等事项。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公开栏、网站向社会公开。在政务公开上,专门下发文件,对卫生计生公开事项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全面规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到位,将落实“三项公开”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加强廉政教育

坚持每周一次的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纪委相关文件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通报,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绑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招呼常打,警钟鸣,坚持违纪“零容忍”。局党组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大家要坦荡做事,清白做人。局班子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身体力行,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和感召身边的同志。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工作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天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进行督查,严禁上班期间聚众聊天和上网聊天、购物、看电影、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擅离职守,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请销假制度和上下班纪律。

二是加强责任追究。我局一直坚持工作部署与工作督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格纪律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迁就。结合部分人员上下班不认真,开会迟到的现象,每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股室上班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周一通报。

四、注重工作实效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全局上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三重一大”专题会议,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己任,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敬仰党的事业、敬重手中的权力、敬畏服务的人民,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费学习和考察、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全局上下没有公款送礼、违规用人、违规收礼、公车私用、违规接待、违规办酒、迟到早退、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擅离值守等违纪行为发生。

作为单位一把手,一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单位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主动接受“一案双查”。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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