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

南和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体裁分类: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8-03-15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为有计划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也为缓解旱情、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经济持续发展、农业丰收,促进我县防灾、减灾、国民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南和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18年继续在我县实施人工增雨(雪)工作。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县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一、实施人工增雨(雪)的范围
作业范围:全县范围。
二、作业时间
作业时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作业方式及规模
采用火箭发射装置方式进行人工增雨(雪)作业。其中:作业车1辆;弹药购置50枚;固定作业点1处、流动作业点1处;作业系统平台1套。
四、作业原则
根据气象台的作业天气条件预测和建议,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抓住有利天气时机实施增雨作业,争取最佳作业效果。
1、留意和掌握其他有关行业的动态,妥善解决局部性的增雨需求和防汛或其他方面的矛盾,不断完善有效的人工增雨作业决策机制,既要力求增雨效果最大化,又要兼顾其他防灾减灾需求。
2、人工增雨是一项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应进行效果评估和反馈报告。
五、主要任务
1、充分利用上级建设资金,完善建设人工增雨(雪)和防雹标准化作业平台建设,科学实施人影作业。
2、高度重视人影安全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实施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在春播、秋种等关键农事季节,雾霾天气污染等重要时段,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开展作业。
4、适时发布作业公告。年初政府网站发布作业公告,作业前短信方式发布作业公告。
5、及时对作业装备进行年检、人员培训,保障作业安全,按规定及时汇总、上报人影作业信息。
6、坚持值班制度,每天参加气象台会商,经县主管领导同意,及时发布作业预警通知。
7、作业资金来源由县财政预算保障。
 
南和县气象局
2018年3月14日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网  联系电话:0319-4562038

Copyright 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23002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2702000114 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527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