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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公安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体裁分类: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17-08-22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任务。历年来,全局民警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目前有执法勤务机构27个,分别为指挥中心、国保大队、治安管理大队、治安行动队、刑事侦查大队、城关责任区刑事侦查中队、闫里责任区刑事侦查中队、贾宋责任区刑事侦查中队、郝桥责任区刑事侦查中队、刑事侦查大队反恐中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中队、刑事侦查大队办案指导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刑事侦查大队综合中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特种巡逻警察大队、特种巡逻警察大队一中队、特种巡逻警察大队二中队、特种巡逻警察大队三中队、情报大队、法治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户政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和警务督察队;有综合管理机构7个,分别为政治处、警务保障室、办公室、信访科、科技信息化科、审计科、纪检监察室;有派出所8个,分别为城关派出所、闫里派出所、三思派出所、三召派出所、史召派出所、郝桥派出所、贾宋派出所、河郭派出所;监管场所2个,分别为看守所、拘留所。全局在编民警138名。年末实有人数307名,其中在职人员233名,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53名,遗属人员20名。

第二部分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表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42.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9.68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3557.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93.89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3557.94元.其中:基本支出2925.8万元、项目支出632.15万元(天网覆盖“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工程616.72万元、禁毒专项资金15.4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基本支出合计 29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95.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30.1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574.72万元、津贴补贴569.08万元、奖金31.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3.6万元、伙食补助费0.77万元、绩效工资53.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9.91万元。离休费6.07万元、退休费210.10万元、抚恤金23.84万元、生活补助8.49万元、奖励金115.1万元,采暖补贴8.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32.86万元、印刷费20.86万元、咨询费2万元、差旅费53.37万元、会议费1.19万元、日常维护费29.16万元、专用材料费68万元、水电费87.15万元、物业管理费22.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81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取暖费26.83万元、租赁费86.71万元、培训费15.78万元、委托业务费19.64万元、被装购置费21.84万元、专用燃料费7.78万元、劳务费48.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22.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61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共计支出67.6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零万元。与本年度预算相比减少了1.34万元。

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零万元。

六、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预算绩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体现部门职能特点的重点项目编制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公共效应加强预算管理,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47万元。比2015年增加231.8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网格管理中心水电费50万元、天网覆盖“村村通”工程光纤传输费用6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贴在劳务费科目42.8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在其他交通费科目58万元、灾后重建、恢复生产2万元、信访经费5万元、爆破经费10万元。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814.88万元(货物638.18万元、工程17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91.10万元(货物516.25万元、工程174.85万元)。

截至,本部门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第二部分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南和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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