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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体裁分类:部门预算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时间: 2017-03-30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24     字体:[  ]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及调味品,下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四)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和全县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

(五)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公布安全监管信息。

(八)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负责本辖区产品(含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流通领域商品,下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辖区内有关专项打假活动;承担本辖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监督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十一)组织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掺假、假冒产品和商标侵权行为。

(十二)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负责注册商标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贯彻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清除无标生产。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十五)承担综合管理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六)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和食安委相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七)承担县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打假治劣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以下基层单位构成:南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食品(含保健品)安全监管

 

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的各个环节抽验和强力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问题

按照法律要求开展我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重大食品事故案件(个)

0

1

2

3及以上

按照法律要求开展我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按照法律要求开展我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0

1

2

3及以上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

 

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大型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在我县范围内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展览会和赛事等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大型活动期间的餐饮安全,保障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安全。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接待单位预监督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药品(药品包装材料)监管

 

通过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药品包装材料)的抽验,全面加强对基本药物(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监管;对参加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申报的资质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协助建立完善流通环节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确保药品(药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确保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合格

基药中标品种合格率

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确保药品(药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确保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合格

确保民生安全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确保药品(药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确保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合格

确保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合格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药品标准实施与认证

 

指导和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进行生产经营,配合省市搞好GSPGMP认证工作

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提高GSPGMP认证企业管理水平。

跟踪检查每年不少于1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提高GSPGMP认证企业管理水平。

药品标准实施与认证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提高GSPGMP认证企业管理水平。

业人员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守法经营意识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不良反应监测及调查处置

 

通过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收集、调查、分析、评价和风险控制,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械),避免或减少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同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提高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减少不良反应(事件)发生,保障用药(械)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监测网络不断扩大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高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减少不良反应(事件)发生,保障用药(械)安全。

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数每百万人口50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数每百万人口80

药品每百万人口500份及以上、医疗器械每百万人口80份及以上

药品每百万人口400份及以上、医疗器械每百万人口70份及以上

药品每百万人口300份及以上、医疗器械每百万人口60份及以上

药品每百万人口300份及以下、医疗器械每百万人口60份及以下

提高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减少不良反应(事件)发生,保障用药(械)安全。

提高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能力,减少不良反应(事件)发生,保障用药(械)安全。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医疗器械监管

 

落实市局安排的抽验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性监督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现场验收和备案现场核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并对GSPGMP认证企业和检查员培训

提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医疗器械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提高GSPGMP认证检查员素质以及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全县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医疗器械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提高GSPGMP认证检查员素质以及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全县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药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医疗器械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提高GSPGMP认证检查员素质以及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全县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

生产企业和市级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经营企业督导抽查率达10%

生产企业和市级医疗机构达95%及以上;经营企业督导抽查率达9.5%及以上

生产企业和市级医疗机构达90%及以上;经营企业督导抽查率达9%及以上

生产企业和市级医疗机构达90%以下;经营企业督导抽查率达9%以下

化妆品监管

 

通过对化妆品的抽验和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经常性监督检查以及化妆品许可工作,提升我县化妆品产业

推动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推动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推动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

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推动全县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食品药品稽查和打假办案工作

32.12

开展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药品、医疗器材及化妆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并对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案件以及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案件进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饮食和器械安全,维持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开展严厉的稽查和打假活动,震慑犯罪,确保制假售假案件呈下降态势

确保药品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严厉的稽查和打假活动,震慑犯罪,确保制假售假案件呈下降态势

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较好

通过开展严厉的稽查和打假活动,震慑犯罪,确保制假售假案件呈下降态势

大案要案查处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食品药品政务管理综合业务管理

 

强化监管手段,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科研项目、监督检查、检测、案件处置、统计分析、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各项综合业务工作

食品药品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食品药品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食品药品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检验监测能力与检测需求比率相适应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食品药品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我县食品质量安全经济健康发展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食品药品综合事务管理

33.42

建设一批高素质食品药品人才队伍,开展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工作考核评价,做好系统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检验检测设备及执法装备配置,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

协调各部门联动,对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并在全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考评

有利于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协调各部门联动,对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并在全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考评

县政府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运行机制完善。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协调各部门联动,对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并在全县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考评

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市场监督管理

12.35

依法组织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指导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指导监管管理拍卖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增强各类市场诚信经营意识和规范网络交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案件办结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市场主体监管

 

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邢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指导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开展非公党建与安全生产工作。

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局面,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年度报告公示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局面,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案件办结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局面,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抽查检查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含食品)进行抽查检验,开展对农资、成品油、煤炭等进行分批次抽检。

通过开展抽检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保护农民利益,更好的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商品抽检批次

400及以上

300及以上

200及以上

200以下

通过开展抽检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保护农民利益,更好的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检测合格率

75%及以上

60%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通过开展抽检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保护农民利益,更好的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检查处罚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

 

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和保护驰名商标,管理和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认定和保护著名商标,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指导全县商标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标案件查处率

80%以上

60%以上

50%以上

50%以下

指导全县商标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著名商注册标完成率

80%以上

60%以上

50%以上

50%以下

执法办案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性质恶劣、跨区域、社会影响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进行督办,开展与执法办案有关的各项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构建打击传销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督导检查次数

8次及以上

6次到8

5

5次及以下

构建打击传销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案件执法查处率

80%以上

60%以上

50%以上

50%以下

消费者权益保护

1

开展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举报,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12315建设成为政府与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案件调解成功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12315建设成为政府与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次数

20及以上

16及以上

8及以上

8以下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12315建设成为政府与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投诉案件办结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12315建设成为政府与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12315电话覆盖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综合事务管理

33.42

对县工商局部分楼宇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开展综合业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配发工商制服,进行设备购置,组织节能减排、车辆运行与管理、设备购置和管理、等后勤服务。

提升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事务保障率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5%以下

提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加强科研和文化建设。

综合业务完成率

100%

80%及以上

50%及以上

50%以下

质量管理

 

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三包”、防伪工作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培育省级服务名牌企业数量

1

 

 

0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培育省级名牌产品数量

2

1

 

0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拟定全县质量提升计划

1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质量信用档案企业录入企业数

8

7

6

5家以下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写全县质量状况统计分析

1

 

 

0

标准化管理

10

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制订和发布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做好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数

180

160

120

100

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做好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对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次数

8

6

3

2

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做好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复审企业标准数

4

3

2

1

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做好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全县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

96%

94%

90%

80%以下

监督管理

 

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资,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对比,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管理全县认证认可,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和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不合格企业处理率

90%及以上

85%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资质审查审批

全部符合要求

超时办结不超过3件,审查结论不客观不超过1

超时办结不超过5件,审查结论不客观不超过3

超时办结超过5件或审查结论不客观情况超过3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实验室监督检查比率

30%

20%及以上

10%及以上

5%以下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核发工业产品许可证违规数量

0

2件以下

5件以下

5件及以上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监督抽查数据发布次数

2

1

0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量值比对机构建设数

4

3

2

1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机动车安检机构暗访抽查率

10%及以上

9%及以上

8%及以上

8%以下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计量监督检查次数

4

3

2

1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宣贯新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工作完成率

100%

95%及以上

90%及以上

90%以下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县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承担纤维、棉花、工业产品、计量器具及设备相关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质量、环保产品质量检测。

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测、煤炭检测水平。

提升区域性产品质量,提高环境治理能力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测、煤炭检测水平。

抽检覆盖率

95%及以上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测、煤炭检测水平。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打假办案

 

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开展区域性产品整治,做好打假协调工作等有关打假办案的各项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加强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产品质量。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查处违法企业个数

5个以上

4个以上

3个以上

2个以下

综合业务管理

33.42

开展专项会议、培训、调研、行政许可等工作,发展和管理技术机构,建设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实验室、执法装备、信息化等工作。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和电子政务水平,规范技术机构发展。

综合能力提升,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和电子政务水平,规范技术机构发展。

综合业务工作完成率。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队伍素质和电子政务水平,规范技术机构发展。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较好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事宜。

五、国有资产信息

截止2016年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783.6万元,资产情况见下表。(2017年部门有无新增资产情况 


资产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数量

价值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固定资产合计

768.5

783.6

  (一)房屋(平方米)

3831.58 

3831.58 

297.56 

297.56 

        1.办公用房

 

 

 

 

      2.业务用房

 

 

 

 

      3.其他(不含构筑物)

 

 

 

 

  (二)车辆(台、辆)

20 

20 

184.77 

184.77 

        1.轿车

5 

5 

72.14 

72.14 

        2.越野车

 

 

 

 

        3.小型载客汽车

 

 

 

 

        4.大中型载客汽车

 

 

 

 

        5.其他车型

15 

15 

112.63 

112.63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其他固定资产

286.17

301.27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六、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共安排预算收入1119.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9.8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共安排预算支出1119.8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891.6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7.5万元、项目支出160.7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运行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共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名词解释

无。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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