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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17-02-15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规章制度。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2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13条、财务类9条,其他类2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取得良好效果。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及应对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认识不足原因不能及时通过正常程序报信息工作人员上网公布,致使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信息采编水平不足等原因,信息采编不均衡,工作动态类占比较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督促民警认真学习掌握信息化运用知识,苦练信息化运用基本功,更好地运用信息化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市、县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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