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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省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6-09-22      发布机构:发改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  ]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省投资实行备案管理。依据商务部印发的《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2016年6月1日起,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我省仅投资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对香港、澳门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项目的设立及变更合同、章程事项由省商务厅按规定实行备案管理。港澳服务提供者或港澳投资企业通过外商(港澳台侨)投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办理备案。港澳服务提供者或港澳投资企业备案通过后,凭《备案回执》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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