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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严禁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的通知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16-06-13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98     字体:[  ]

广大农户:

今年麦收将至,为保证城区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卫生,严禁在城区道路(包括园区道路)打场晒粮。同时,为确保广大农户麦收顺利,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我县城区实际,划定以下街道允许晒粮:

1、市场街(宋    大街路口200往北中心线东侧);

2、中兴路(宋    大街路口200往北中心线东侧);

3、平安大街(和鼎路口100往东中心线北侧);

4、体育大街(开元路以东路段中心线北侧)。

除以上街道外,其他道路严禁晒粮。在以上路段进行晾晒的,严禁用任何物品进行隔挡,晾晒完毕时,要及时清理,保证路面卫生整洁和行人、机动车通行安全。

麦收期间,广大农户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晾晒,违反通知要求的,城管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清除,并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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