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南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3-05-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40 字体:[大 中 小]
办理结果(A/B/C): A
对邢台市南和区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周瑞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互联网深度融合”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南和金米已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南澧河以东划定为南和金米种植保护区,按照南和金米种植流程种植的谷子,可以被认定为南和金米。农业农村部门支持个农产品经营主图开展各类网络直播活动,在南和宠物博览会期间,专门协调帮助南和农产品直播带货。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 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