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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主体遴选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4-06-2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71     字体:[  ]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健全农技推广管理体系,加快农业科技现代化步伐,现面向区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从小麦、蔬菜、中药材和林果四个产业的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乡土专家中进行遴选。

二、各项目主体职责

(一)示范基地的职责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通过合作方式,开展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将基地打造成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和辐射源,农技人员技术练兵、进行实训、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建立技术示范档案,并进行考核验收。示范基地在开展示范推广展示过程中,可享受适当补贴。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职责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

2、示范辐射带动5以上普通农户应用农业新技术;

3、接受农业农村局技术指导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指导;

4、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补贴。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

2)年龄18-60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技术水平较高,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方法能力强。

4)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示范带动作用强,能积极主动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新技术,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5)小麦、中药材种植规模300亩以上;露地蔬菜5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林果50亩以上

6)项目主体主要负责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优先。

7)此次报名有四个一票否决项,包括:

1. 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

2. 有涉嫌不良记录的;

3. 被各级媒体曝光过负面报道的;

4. 没有实质性开展农业生产的。

四、遴选程序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推荐,填写主体申报表;

2)经农业农村局专家组评审,从申报主体中,择优遴选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县级农业创新驿站

3)对初步确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及农业创新驿站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4日止;

报名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宋璟大街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北楼农业农村405室

联系人:胡芳辉 魏涛淘

联系电话:0319-4567015

 


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

2024628

 

 

 

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主体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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