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0-08-2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82 字体:[大 中 小]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现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公告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举报渠道: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
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