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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水务局参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17-08-22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  ]

南和县水务局参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类别 处理决定
1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 水利部 准入类 取消
2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水利部 准入类 取消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4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5 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6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7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8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注: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公布429项,其余为涉及修法事项。
    2.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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