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水务局参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17-08-22 发布机构:水务局 浏览次数:63 字体:[大 中 小]
南和县水务局参照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8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部门 (单位) |
资格类别 | 处理决定 |
1 |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 | 水利部 | 准入类 | 取消 |
2 |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 水利部 | 准入类 | 取消 |
3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取消 |
4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资格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取消 |
5 | 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资格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取消 |
6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上岗资格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取消 |
7 | 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取消 |
8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 | 水利部 | 水平评价类 | 取消 |
注: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公布429项,其余为涉及修法事项。 2.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作为一个专业纳入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筹实施;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纳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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