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气象局关于南和县盛康加油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许可的公示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17-04-07 发布机构:气象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大 中 小]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2017002
南和县盛康加油站:
你(单位)于 2017年 4 月7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
南和县盛康加油站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 2017年4月7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申请的该项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做出本决定之日起 2日内向你(单位)送达《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证件。
(行政机关印章)
2017年 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