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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发布时间: 2017-07-04      发布机构:交通局      浏览次数:56     字体:[  ]

抽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比例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南和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县区普货运输企业

1、对辖区普货货物运输企业的资质证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00%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县区机动车维修企业

1、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2、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00%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县区驾驶员培训机构

1、监督检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等。

2、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00%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

南和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客运企业

1、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者的资质证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00%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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