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我市启动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7-11 发布机构:发改局 浏览次数:98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在河北省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批复》,我省从7月6日开始正式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经中储粮北京分公司、河北省粮食局、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共同审核,确定我市第一批18个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参与收购。之后,根据收购形势的需要将审定第二批收储库点。
小麦收购共分5个等级,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需要注意的是,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