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招牌的审批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7-04-21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大 中 小]
店面招牌的审批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事项
法律依据:南和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交通城管窗口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勘察科长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整理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业务主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向申请人出具户外广告临时设置许可证。
所需资料: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置位置、规格彩色效果图
4、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电话:4667058
监督电话:4561177